主柯南:孩子他爹总想让我败北

第1章 老王的好运气(2 / 2)

莫名成为导火线的公厕内,依旧火热。

老王脸上的惊讶还未消散,旁边小隔间儿传来二重奏,打断隐隐的对峙氛围。

伊达航率先移开视线,见同事有在警备,走在侧面敲了隔间的门。

三分钟后,里面的两人走了出来,身高相差不到十公分,里面没什么硝烟味道。

女人打了个招呼就低头,男人看左看右就是不看警察:“我们没有违法行为,也没发现手枪,可以离开了吗?”

伊达航将他们的反应收于眼底,再次拿出警察证,把刚开的话重复一遍,接着道:“根据霓虹《XX防止法》,你们——”

“不不不,不存在违法行为的。”

男人反驳说:“我们只是在路上遇到,一起散步期间突然产生了情愫,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而已,这是合法的相处。”

女人点头,小声补充道:“而且警察先生,这在歌舞伎町是被允许的。”

说着,她抬头看了一眼前面的警察,似乎被对方凶恶的模样吓到,神色怯怯,求助地看向老王。

听到他们的沟通内容,老王人都傻了,干巴巴道:“我不了解这方面的法律,谢谢。”

别说老王,还站在警察旁边儿的小王也不了解。

明面禁止,但可以在路上遇到,也能请人散步。
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期间发生什么人与人的连接,就算很快分开也不算违法,因为这是相处之后觉得不合适。

比起这些诡辩,他们更没想到的是,霓虹竟然是禁止这种行为的。

啊这……

收到消息的君遥和李彦没干别的,先低头查了一下相关资料,发现这竟然是真的。

而且是在阿美莉卡的提议下开始禁止,1956年制定《XX防止法》,只是后面就没有进一步的管控、惩戒措施了。

有了尽管单薄但确实存在的遮羞布后,实质就变得很灵活。

比如霓虹作为一个治安极好的发达国家,不允许神待少女之类的群体在街道、公园等人,这属于有伤风化。

但合法存在牛郎、风俗娘等职业。

爸爸活、妈妈活没有违反法律,在高度商品化的社会,还产生了相应的经纪人。

相关人员对此有认真的评价,说不仅能增加税收,还能为霓虹社会解决一部分社会问题,可以继续发展。

李彦抽了抽嘴角,看着查到的资料嘀咕道:“这就是发现问题之后的解决方式?”

“啊~”

旁边桌位刚来没多久的大叔发出一声慰叹。

君遥侧头,见这人吨吨吨喝了一杯啤酒,醉醺醺地嘟囔道:“工作就能赚钱,赚钱就能花钱,花钱要挣更多的钱,完美循环~

干杯啊美惠子,为了美好的明天!干杯!”

话音刚落,他拿着空酒杯仰身和空气碰杯,接着往嘴边一放,重心不稳,秃噜秃噜滑到了桌底。

“啊,毛利先生又喝醉了。”一个服务员带着笑意抱怨,匆忙赶过来。

没用李彦他们伸手帮忙,一拉一捞,熟练地把“醉鬼”扶到位置上趴好,又笑着朝他们鞠躬:“实在抱歉,打扰客人了。”

李彦几人:“……没关系。”

君遥收回视线,小声道:“某种程度上确实能解决社会问题。

经济发展越差,社会就越压抑,包括风俗业在内的一些行业就越兴盛,国内生产总值、税收就越高,经济越好。

简单概括,就是经济越差,经济越好,实现经济闭环。”

血肉支持下,金钱向一些渠道涌去,相关资本左脚踩右脚螺旋升天。

不过这种现象说明了一个问题,只要拥有一层假象,霓虹人就能以此安慰自己,并快速达成共识。

意识到这点,君遥话音一转,说:“既然掺和到了命案里,咱们也不能干看着。

李队长,先联系咱们在这边的领事馆,劳他们加个班,帮忙看看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……”

李彦心中一凛,快速拿出手机拨了出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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