辰州城里有宵禁,得罪了刺史他也不敢再回城里了。
现在自己没有路引,甚至连籍贯也没有。
不论在哪个时代,找个正经工作是不用想了。
他本来想自己多了千年的见识,穿过来还不翻云覆雨?
想不到落魄到这个地步。
现有分析如下:
三无人员。
能够点外卖,甚至修理wife。
有五两银子本钱。
身体强壮,刚才验证了过了,七八个人不是自己的对手。
综上所述,最大的优势就是身体
那么只剩下一种靠身体维持的古老的职业了:
山贼
从金县坐船去登州是可以的,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一艘,还要冒着生命危险。
要是转变一下思路,转头向北走。
从辽宁半岛绕到燕云十六州,然后南下。
一路抢一路走,岂不快哉?
得益于扈三娘的欣赏,自己这一身行头还是不错的。
尤其是这双软底的皮靴子,百分之百真皮,又轻又软。
他现在身上有个五银子,按照自己掌握的古代经济知识,省着点儿可以撑不少时日。
毕竟《水浒传》里的吴用一两银子就能买好几只鸡加上牛肉和一大坛子酒。
计划已定,元嗣收拾好心情开始转头往北走。
该说不说,这古代的环境就是好,一路上山清水秀,鸟语花香。
辽国又没有地图,他只能沿着驿道大体方向行进。
路上遇到了三五拨客商,元嗣发现了问题所在。
要想抢劫,必须要有牛子才行。
要想找到牛子,必须要有路才行。
这大路上客商动不动三十二十人,甚至有的还雇佣护卫。
实在是没法下手。
一连走了七八天,除去吃喝,还住了几次客栈。
元嗣袋子里银子已经不多了。
这天正好经过一个山岗,路两边全是松树林。
山岗上的官道只有窄窄的一条,又是必经之路。
简直是个打家劫舍的风水宝地。
元嗣将包袱放下,折了一棵小松树。
随后后用石头削了枝丫,做成个哨棒。
在手里试了试,除了有点儿轻,还算顺手。
万事俱备只欠东风,就等那倒霉鬼上钩了。
已经日上三竿,元嗣等的心里焦躁,终于看见松林边上走出来了一个人影。
那人看着也不像善类,身高八尺开外,面如黑炭。
关键是手里还提着一把朴刀。
元嗣瞻前顾后,又箭在弦上不得不发。
他跳出来喊道:“此山是我开,此路……”
那黑汉子跳出来说道:“晦气,碰到个同行……”
元嗣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,两人大眼瞪小眼。
那黑汉子却扔掉朴刀,扑了上来,双手抓住他的肩膀。
这黑汉子明显就是要与元嗣角力,他自认为天生神力,从来没有遇到对手。
元嗣不知道他何意,不过看他意思是想较量摔跤。
当下也双臂用力,感觉这黑厮力大无穷。
杨元嗣不得不用了十分力,将他提的双脚离地,摔了出去。
黑汉子爬起来说道:“莫非你就是抢了王刺史的都管?现在海捕文书四处捉你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