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历史上刘曜是个亡国之君,但我若是全力辅助他,未必就不能改写结局。
见李晓明呆头呆脑,刘岳连忙拉了拉他的衣袖,
他这才回过神来,对着皇帝连连作揖拜谢道:“微臣多谢陛下,陛下万寿无疆。”
刘曜哈哈狂笑,走到帅案将酒瓮放下,
突然转身道:“众将听令,明日卯时三军集合,攻取洛阳城。
命镇东将军呼延谟,率领前军一万人为先锋,
命广平王陈祖发率领中军一万人为策应,掩护呼延谟大军攻城。
朕亲率后军,作为后卫,为你们掠阵。
中山王刘岳率本部兵马,防守大营。”
众将齐声道:“遵命”。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刘曜又抱着酒瓮,咕嘟咕嘟地,将剩余的米酒全都灌进肚子里,终于摇摇晃晃地趴在了帅案上。
刘岳见皇帝醉倒,喊来七八名卫士,合力将这个巨人抬去就寝。
李晓明十分为难,他虽在刘胤手下干过将军,但必竟今天是第一天来这里,
中军的各个将校都不认识,如何能立即带着这一万人去打仗呢?
正苦恼之际,贺赖欢一蹦一跳地走来,嬉笑道:“将军,卑职正想您呢,没想到您这就来了!
将军今日封王,实在是可喜可贺呀!以后路松多将军见了您,还得向您行礼呢!”
李晓明愁眉苦脸地道:“我这第一天到此,陛下就让我带兵打仗,我明日找谁集合去?”
只见贺赖欢满脸欢喜,两只手朝着自己一个劲的比划,
李晓明不解地道:“你这是干嘛?”
贺赖欢小声地猴急道:“我刚好被分在中军,趁着这会大家都在,
广平王快委任我为副将,您就不需操太多心了。”
李晓明大喜,清了清嗓子道:“本将......哦,本王委任贺赖欢将军为中军副将,
明日召集本部兵马按时集合,不得有误。”
贺赖欢拱手道:“谨遵广平王之命。”
刘岳回过头了,看着李晓明,脸上露出复杂的笑意,
走过来拍着李晓明的肩膀,小声说道:“陛下向来好酒,酒后行事,有些特立独行,
祖发以后便知,以后便知,呵呵......”
(本章结束)
历史资料:
《晋书》中关于刘曜记载的白话译文:刘曜,字永明,新兴郡(今山西省忻州市)人,匈奴族。
刘曜年幼丧父,于是由刘渊抚养。年幼聪慧,有非凡气度。
八岁时随刘渊到西山狩猎,其间因天雨而在一棵树下避雨,
突然一道雷电劈下,令该树震动,旁边的人都吓得撮逼尿醋,但刘曜却神色自若,十分淡定,
因而得到刘渊欣赏,刘渊说:“这孩子是我们老刘家的千里马,有这样的子孙在,刘家必然兴旺发达。”
他身高两米二左右,两只胳膊可以摸到小腿,就像大猩猩一样,
眉毛是白色的,两眼放红光,胡子只长了一百多根,长度却一米二左右,十分飘逸。
刘曜喜欢读书,但跟陶渊明一样,不求甚解,瞎求读,也不知道是啥意思。
他也擅长写作和书法,精于草书和隶书。
武力方面,刘曜雄健威武,箭术娴熟,能一箭射穿寸余厚的铁板,破甲能力堪比RPG,号称神射。
刘曜也很高傲,时常自比乐毅、萧何和曹参,当时人们都不认同,唯有皇帝刘聪非常认可他的才能。
列位,晋朝时期的人,思想浪漫,崇尚神秘玄学,又爱喝酒,又服用毒品五石散。
受以上条件影响,《晋书》也是二十四史中,最离谱扯淡的史书,但它又是公认的正史,
人物描述,作者也是原原本本地参照正史的,
既然能长到两米多高,胳膊又像猩猩一样,还能射穿三公分的钢板,
那么随手掐死一个人,作者认为也不话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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